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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2-22 15:02:54   |   点击数量:

校教师字〔2023〕17号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工作安排,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师德考核对象与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校发〔2023〕337号)的考核对象一致。

二、考核依据和要求

1.师德考核依据《吉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
2.师德考核须于年度考核前完成。师德考核结果为“基本合格”的,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;师德考核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,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。

3.考核结果应通知教职工本人,确定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,应当向教职工说明理由,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。

4.师德考核结果须进行公示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2日。

四、其他

1.各中层单位考核管理员在线填写“师德考核结果”。师德考核系统使用流程见附件《师德考核系统使用手册》。

2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认真部署。《师德考核一览表》由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单位存档备查。

联 系 人:欧阳若川

联系电话:85168569 13500817701


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23年12月22日